多起“自融”“返费”发行被查 交易商协会连发五则处分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7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密集发布五则自律处分公告,剑指资管产品违规“自融”“返费”等行为。四家资管机构及一名私募管理人员被分别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债券市场监管趋严,违规套利行为已成为监管重点整治方向。
据公告披露,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员赵戬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人员,根据发行人要求,开展代申购、协助寻找代投代缴机构,客观上协助发行人“自融”发行。并且,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后,安排多家机构开展“代持”交易,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赵戬予以警告。
在机构方面,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玖瀛”)作为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根据相关方安排,违规为相关方代持债务融资工具,影响市场交易秩序,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
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蒙森”)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通过嵌套信托产品的方式协助某发行人“返费”发行,并收取大额服务费,相关行为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影响市场发行秩序,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
北京恒瑞惠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惠达”)与某发行人签署协议,通过关联方认购资产管理产品,协助发行人“返费”发行,收取大额服务费。相关行为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影响市场发行秩序,被交易商协会予以严重警告。
上海良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良牧”)作为产品委托人,通过资产管理产品协助某发行人开展“自融”和“返费”发行,收取大额服务费。相关行为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影响市场发行秩序,被交易商协会予以严重警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