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剑指金融乱象与产权保护——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犯罪,完善数字货币、跨境金融纠纷审理规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推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依法审理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纠纷,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
《意见》强调,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加强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协同治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兴领域金融纠纷审理规则。健全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
《意见》提出,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司法强制措施,避免对合法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同时,完善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依法审理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纠纷,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
在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治理。
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健全以生态环境修复为导向的司法责任承担方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加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审理程序和规则。推动跨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
《意见》还提出,加强家事、医疗、养老、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增进民生福祉。依法维护平等就业和劳动权利,严惩恶意欠薪,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司法裁判规则。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对于涉外审判工作,《意见》明确,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司法措施。完善海外利益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网络空间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健全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