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连发布5则自律处分公告,再点名“自融”、“返费”等债券一级发行环节违规操作。
具体来看,公告显示,上海良牧投资管理作为产品委托人,通过资产管理产品协助某发行人开展“自融”和“返费”发行,收取大额服务费。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上海良牧予以严重警告。
北京恒瑞惠达投资管理与某发行人签署协议,通过关联方认购资产管理产品,协助发行人“返费”发行,收取大额服务费。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恒瑞惠达予以严重警告。
上海蒙森投资管理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通过嵌套信托产品的方式协助某发行人“返费”发行,并收取大额服务费。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上海蒙森予以警告。
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作为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根据相关方安排,违规为相关方代持债务融资工具,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前海玖瀛予以警告。
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员赵戬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人员,根据发行人要求,开展代申购、协助寻找代投代缴机构,客观上协助发行人“自融”发行,并且,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后,安排多家机构开展“代持”交易,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赵戬予以警告。
据记者了解,所谓“自融”是指发行人通过申购或上市后接回等方式购买自己的债券,从而实现资金自用的行为。所谓“返费”,是指有的发行人为实现较低的票面利率,会通过“返费”或变相“返费”的形式对投资人予以额外补偿,比如有的私募基金等产品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与企业签订收益补差协议,在债券的票面利率之外以“咨询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额外补贴。
业内人士指出,"自融"和"返费"等操作会严重扭曲债券发行的真实利率价格,掩盖实际融资成本和市场认购情况,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易诱发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这两种操作均属于结构化发债的典型手段。
针对此类行业乱象,某私募基金债券投资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相较前几年,这类现象已明显变少了,主要得益于发债环境改善。早前弱资质城投债在市场上动辄10%的收益率并不鲜见,部分地方城投采取此类方式实属无奈之举。但在当下'资产荒'背景下,新债发行供不应求,自然就无需再借助结构化发行手段——除非有个别中间人为谋私利刻意为之。"
有业内人士认为,整治可以从强化关联方交易监控,以及约束发行环节中打新认购方和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来进行,“彻底整治还是有些难度的”。
交易商协会此前在总结2024年银行间市场自律处分工作时表示,过去一年主要加大查处力度,全面加强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以有效的自律惩戒为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并指出,过去一年,严肃查处结构化发债、返费发债、干扰发行利率等债券发行违规。2024年全年交易商协会作出自律处分88家、人次,涉及47家机构和41位责任人,对34家机构的轻微违规行为予以自律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