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交所一日连开两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严惩涉风险警示股“*ST广道”的异常交易。


根据两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交所对两名投资者在交易风险警示股票“*ST广道”(证券代码:839680)过程中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均限制其证券账户交易一个月,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吴行远账户因“拉抬打压股价”被罚
根据决定书,当事人吴行远(男)。吴行远在7月15日交易*ST广道时,被认定存在“拉抬打压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当日上午9:31至9:32的短短约1分20秒内,*ST广道价格涨跌幅高达9.50%。
在此期间,“吴行远”账户买入成交24.23万股、金额133.44万元,其买入成交量占该时段市场总成交量的比例高达58.79%。
北交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规则中关于“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规定。考虑到*ST广道的特殊风险属性和近期异常波动情况,“吴行远”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导致股价在短时间内继续大幅上涨,可能严重误导市场,情节同样严重且影响恶劣。
景娜娜账户因“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被罚
另一份决定书则指向当事人景娜娜(女)。景娜娜在同日交易*ST广道过程中,存在“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异常交易行为。
具体来看,在*ST广道处于涨幅限制价格期间,景娜娜账户以涨幅限制价格累计申报买入15.60万股、金额113.10万元。
在当日下午14:20至14:57期间,其未成交的有效申报量占该时段市场同方向总申报量的比例最高达到34.00%,这种状态持续了超过34分钟。
北交所认定,景娜娜的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中关于“单独或者合谋,以涨幅或跌幅限制的价格大额申报或连续申报,致使该证券交易价格达到或维持涨幅或跌幅限制”的规定。同样考虑到*ST广道作为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近期已多次因价格异常上涨停牌核查,“景娜娜”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持续强化了股票的涨停状态,可能误导其他投资者,情节严重、市场影响恶劣。
监管信号明确:严控风险警示股异常波动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的严重性,北交所依据相关规则,对吴行远和景娜娜均作出如下决定:
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限制交易期均为一个月,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
北交所表示,两位当事人如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15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申请复核,但复核期间不影响措施执行。
市场人士认为,一日之内对同一只高风险股票的两种不同类型异常交易行为开出两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交所释放了强烈的监管信号。对于存在退市风险等重大风险的股票,交易所或监控更为严格。无论是通过大额挂单“封死”涨跌停(如“景娜娜”账户),还是通过短时间内集中大额成交急速拉抬或打压股价(如“吴行远”账户),都属于重点监控和处罚的范畴。对于投资者来说,务必充分认识风险警示股票(*ST、ST等)的高风险特性。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同时更要严格遵守交易规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因异常交易行为导致账户受限甚至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