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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6 00:17:51 股吧网页版
香港网约车规管立法框架出炉:平台、车辆、司机须“持证上岗”,平台年费与车辆数量挂钩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酝酿多年的香港网约车监管方案终现框架。

  7月15日,香港运输及物流局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网约车规管立法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标志着香港网约车“合法化”监管迈出关键一步。

  该框架提出对网约车运营平台、车辆和司机实施“三证”牌照管理制度,明确平台需按车辆数量缴纳牌照年费。

  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同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时表示,因监管缺失及出租车服务未达市民期望,网约车带来的安全、保险、司机水平及与出租车共存等问题已拖延多年,必须解决。框架旨在建立规管标准,并促进网约车与出租车共存发展。

  平台、车辆、司机“三证”齐备,违法运营面临重罚

  李家超在会见媒体时表示,在2014年,就有首个网约车平台开始进入香港市场。由于一直没有制定监管制度,且出租车服务质量未能符合市民期望,因而产生网约车车辆和乘客安全保障、保险、司机水平、网约车如何与出租车共存等问题。

香港街头的出租车图片来源:每经记者黄婉银摄

  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随着Uber、高德、滴滴等网约车先后进入,香港传统应召式或巡游式出租车模式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和挑战。香港出租车牌照价格也一路下跌,从侧面反映了其出租车行业服务方式正在经历新旧模式转换。

  李家超表示,“由于问题复杂,涉及广泛因素、多个角色和多方面利益,11年来都未有制定监管方案。我同意问题复杂,但认为问题不应该再拖,政府必须拿出解决方法”。

  框架显示,建议规定所有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平台必须领有网约车平台牌照,并须遵守指定的牌照条件。任何人如未持有有效的牌照而提供网约车平台服务,即属违法,可被处监禁及罚款。牌照有效期为五年,可以续期,但不得转让。

  框架拟规定所有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私家车必须领有网约车车辆许可证,并须遵守指定的牌证条件。任何人(不论其是否持有网约车司机许可证)如使用没有持有有效许可证的私家车提供网约车服务,即属违法,可被处监禁和罚款。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不得转让。所有驾驶网约车的司机也必须领有网约车司机许可证。

  在申请资格方面,平台公司须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并在香港常设行政人员及办事处。同时,平台公司须符合一定的入场门槛(包括营运经验、财力证明和资本投入),每间公司只可持有一个网约车平台牌照。

  平台可自主定价但须透明,七项原则推动共存赋能出租车

  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提交的立法建议需按七个方面原则进行:

  第一,须制定规管网约车平台运作制定标准和责任,并说明营运要求;第二,制定有关车辆的规管要求,以确保网约车服务的素质与安全;第三,制定司机驾驶资格要求,以确保网约车司机的驾驶服务安全;第四,制定适当的保险要求,以保障乘客安全与利益;第五,为出租车服务制定网约营运环境,以提升出租车营运效能和营业空间;第六,营造网约车与出租车共存的环境;第七,可先处理社会较有共识的问题,定下立法框架,之后再聚焦处理有较多不同意见的其他技术细节问题。

  根据框架,在营运规定方面,平台可因应市场情况自订车费,但须于行程开始前让乘客知悉收费安排。香港特区政府会保留权力,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规管平台就行程的收费安排。

  框架提到,“我们建议按平台公司旗下的车辆数目收取牌照年费,有关费用可高于收回行政成本的水平”。

  此外,框架还显示,要进一步加强出租车司机的竞争力。如容许并鼓励网约车平台同时提供网约车和出租车的叫车服务。在引入网约车司机考核制度时,容许现时拥有出租车驾驶执照的人士无须再作另行考核便可以向运输署申请取得驾驶网约车的资格。“这安排有助增加出租车司机的就业选择,相信会受到司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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