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亚资本因违规募资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7月15日发布的决定,深圳赛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募集私募证券基金时未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的情形,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采取该监管措施。如深圳赛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该行政监管措施将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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