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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6 23:35:50 股吧网页版
从“卖产品”转向“选产品” 监管新规筑牢风险防线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四十九条,核心在于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要求其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以制度性安排推动金融机构从“卖产品”向“选产品”实现根本性转变,不仅为金融消费者筑牢风险防线,更将深刻重塑金融市场生态与竞争格局。

  筑牢市场根基明确各方权责

  《办法》对金融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义务作出细致规范,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将投资型产品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开展风险提示等。

  《办法》明确,禁止金融机构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欺骗、误导客户购买或者交易不具备适当性的产品;禁止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

  谈及《办法》出台的意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对金融消费者而言,《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有助于帮助消费者识别风险,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产品,减少超出自身能力的支出和风险损失。对金融机构而言,《办法》通过加强适当性管理,提升合规能力,优化金融服务,有效管理风险、化解纠纷,可以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树立专业、诚信、尽责的机构形象,有利于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

  为保障《办法》落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称,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围绕《办法》明确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健全行业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对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落实适当性义务的指导监督,督促行业提高适当性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培育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全市场存续理财产品4.23万只,存续规模达30.97万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落地将引发市场变动。《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赵敬国律师处了解到,对银行理财而言,此后现金管理类、短债类低风险产品将成冲规模利器;这些产品因其低风险特性,将成为银行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工具。含非标、衍生策略的R4/R5产品面临客群萎缩,预计发行规模下降30%—50%。由于这些产品的风险较高,投资者可能会更加谨慎,导致发行规模的下降。

  赵敬国认为,短期看,复杂产品发行遇冷、销售成本上升;长期看,投资者—产品—机构的三端匹配将更透明,金融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有望扭转。谁能率先完成合规升级、重塑客户信任,谁就能在下一轮财富管理竞赛中赢得先机。这一新规不仅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好的保护,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小银行转型:以适当性管理破局

  《办法》的实施,对中小商业银行而言,既是合规压力,更是转型机遇。

  某城商行零售部门负责人王润石分析称,对于中小商业银行而言,这场转型不仅是应对外部监管的合规要求,更是破解“规模焦虑”“客户流失”“价值空心化”困局的关键抓手。“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受限于资源禀赋,在与大型银行的竞争中形成了‘重产品销售、轻需求匹配’‘重短期指标、轻长期信任’的卖方思维惯性。当资管新规打破刚兑、净值化转型成为常态,当客户需求从‘保本收益’转向‘综合解决方案’,中小银行的生存逻辑已发生根本改变。唯有真正站在客户视角,构建以适当性管理为核心的买方服务体系,才能在财富管理大时代中找到差异化生存空间。”

  《办法》中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产品适当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本质上是要重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市场规则。

  王润石指出,中小银行若继续沿用卖方思维,未来可能面临更大的合规风险:2024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对城商行的适当性检查中,67%的机构存在“风险评估流于形式”“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处罚金额同比增加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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