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7 16:59:00 股吧网页版
高股息资产走强,这类量化策略受关注
来源:中国证券报

  在高股息资产持续走强背后,一类“小众量化策略”产品正在吸引投资者的目光。

  随着银行股等红利板块持续强势上行,市场对“高股息、低波动”资产的追逐已从个股蔓延至量化策略领域。聚焦红利指数的私募量化指数增强策略产品正迎来资金关注。综合多家头部私募及渠道反馈,近期投资者对该策略产品的问询量与认购意愿显著攀升,一场围绕红利资产的量化掘金潮悄然涌动。

渠道认购升温头部私募抢滩布局

  “今年红利指增策略产品的募集规模相比量化选股和中小盘指增产品,总量仍偏低。”念空科技总经理王丽坦言。中证红利指数波动小、弹性弱的特性,使其绝对收益吸引力一度受限。但市场风向正在转变——随着中小市值指数阶段性冲高,机构投资者与家族办公室开始调仓布局,相关产品申购量呈明显提升态势。

  渠道端的火热更具象。上海某券商财富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近一个月,咨询私募红利指增产品的高净值客户环比增加超三成,部分新品在预路演阶段即售罄。华南某头部私募的市场负责人补充证实,其主打红利低波策略的新产品募集反响超预期,原定两周的募集期仅用5个工作日便提前结束,单周销售规模突破5亿元。

  前海钜阵资本首席投资官龙舫表示,这场布局热潮是无风险利率持续下行引发的“资产荒”背景下,资金对确定性收益的集中追逐。私募机构近期密集发行红利低波指增产品,正是市场对稳健回报需求的直接映射。

策略内核揭秘

  当资金涌入红利指增产品,其与传统宽基指增的差异成为关注焦点。融智投资FOF基金经理李春瑜称,两者在策略流程上并无本质差异,普遍采用多因子打分结合组合优化与算法交易的运作模式。新方程量化投研总监张锦升也认为,两者底层模型框架存在高度相似性。

  真正的分野藏在细节深处。在因子构建层面,红利指增策略将“股息率、低波动”置于策略核心。龙舫观察到,部分头部机构正运用机器学习技术动态优化股息率、现金流稳定性等因子权重。王丽补充表示,一些量化机构通过引入大模型处理的另类数据因子,与纯量价模型形成互补优势,能够精准捕捉优质高息个股。与之相对,传统宽基策略需综合平衡量价、基本面等多元因子,并根据市场风格灵活调整暴露敞口。

  在组合管理层面,行业约束差异尤为关键。龙舫称,传统策略通常严格限制行业偏离以控制跟踪误差,而红利指增策略允许更高集中度。张锦升从选股范围角度解释,红利指数成分股数量天然稀少,导致策略持股集中度提升。交易节奏也呈现分化特征,李春瑜表示,因侧重股息率等基本面因子,红利增强策略的换手频率显著低于量价驱动的宽基指增。

  独特的策略基因造就鲜明优劣格局。低波动、小回撤的防御特性是红利增强策略的显著优势。“中证红利指数十年持续跑赢主流宽基,成分股兼具优质基本面和稳定分红,赋予策略类债券属性及更高安全边际。”王丽强调。李春瑜与龙舫均认同其在市场风险偏好低迷时的防御价值。此外,其策略容量优势同样突出,契合机构及超高净值客户的基础配置需求。

  硬币的另一面是进攻性短板。李春瑜与张锦升分析认为,基本面因子主导叠加低换手特征,导致超额收益空间相对受限。龙舫特别提示:“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变动将直接影响策略效能。”张锦升表示,模型效能归因、选股范围相对狭小,在客观上制约了量化模型的选股能力发挥。

配置逻辑再审视

  面对“历史低回撤高涨幅”的业绩光环,红利指增策略是否堪称完美配置?王丽坚持其长期配置价值,强调策略承载大资金能力与稳健表现的双重优势。龙舫与李春瑜明确表示,不存在万能解药,不同策略和不同资产的选择,需紧密结合投资需求与市场周期特征。

  龙舫直言,在市场低迷或震荡中,红利指增策略的回撤控制优势具有不可替代性;但当市场进入成交活跃的上涨阶段,其超额收益空间将明显受限。张锦升强调,该策略仅适合风险承受能力极低、核心诉求为波动控制的特定群体,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并非主流选择。

  在具体配置实践中,张锦升建议,普通投资者关注中证500、中证1000等宽基指增产品,平衡市值代表性与超额稳定性;低风险偏好者可配置红利指增构建防御核心;进取型投资者则可考虑高波动量化选股策略。对于管理人筛选,需把握关键维度。龙舫提出,应重点考察超额收益的幅度稳定性与风控体系完备性;李春瑜补充强调,需验证策略规模容量及组合相关性控制能力。

  在资产配置上,李春瑜建议,投资者可以考虑以宽基指增为“核心”资产,搭配红利或成长指增作为“卫星”配置,通过定期再平衡实现风险分散。龙舫从择时角度建议,需综合评估指数估值水位与行业分布特征,把握低位布局时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