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7 19:57:40 股吧网页版
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迈进——国新办发布会聚焦我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突破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题: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迈进——国新办发布会聚焦我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突破

  新华社记者宋晨、徐鹏航

  “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如何?转化运用成效如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创新实力得到持续提升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在5G通信、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研发培育一大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出现了一批凭借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市场的跨国企业。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性指标之一。截至今年6月,已达15.3件,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预期的12件目标。”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梁心新说,初具规模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资源,既是我国创新实力持续提升的直接体现,也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当前,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成为新技术产出的主阵地。申长雨介绍,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52.4万家,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372.7万件,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74.4%,较“十三五”末提升6.1个百分点。

  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技术领域统计,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增速排名前三位的领域分别是信息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医学技术,分别同比增长34.1%、22.7%和19.8%,远高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增速,有效为产业数字化转型蓄势赋能,为人民生命健康带来福祉。

  此外,专利密集型产业在促进创新、提升效益、稳定就业等方面贡献突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王培章介绍,2023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16.87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13.04%。

  转化运用取得新成效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是科技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一环。

  “我们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成功推动一大批专利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申长雨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全国27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完成了全部存量专利的盘点和价值分析,筛选出68万件发明专利纳入可转化专利资源库,组织45万家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做好匹配推送。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筛选出9000余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支持。

  发布会上,一组数据展现新成效: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从2020年的44.9%提升至2024年的53.3%;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从2020年的3194.4亿元提升至2024年的3987.1亿元;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76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

  此外,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也不断提升,已超9600亿元,实现“五连增”。“不少曾经的‘土特产’,现在变成了增收致富的‘金名片’。”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说,目前已有110个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外获得保护,“保山小粒咖啡”“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融入全球供应链。

  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既有助于为在华外资企业营造可预期的创新环境,也有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申长雨介绍,我国已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4个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实现合作内容提质升级;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实现第一批清单产品互认互保。

  对于出海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截至2024年底,我们累计向企业提供指导服务2393次,咨询服务6885次,帮助企业降低应诉成本13.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80.4亿元。”胡文辉说。

  同时,我国深化绿色创新国际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纳入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内容。我国企业已累计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绿色技术平台提供1.2万件绿色技术。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开放,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再上新台阶。”申长雨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