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十三项禁止性行为
来源:财联社
中国人民银行就《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26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经纪机构类型和执业范围。明确经纪机构入市和风险隔离要求。强化对客户的资质管理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和通讯工具使用要求。明确禁止性行为。完善监管要求和罚则。经纪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展业,需向人民银行报告。证券公司等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的经纪业务部门,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要严格隔离。以强化撮合规范性、报价真实性、营销适当性、信息披露规范性为重点,列举十三项禁止性行为,严厉禁止经纪机构自持头寸参与交易、为不符合条件客户提供服务、利用信息优势获取不当收益和帮助委托人规避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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