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非标审计报告,让A股市场再现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的罕见对决。
今日晚间,*ST新潮(600777.SH)发布公告,*ST新潮作为原告起诉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所”)及两位签字注册会计师一案于近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
公司在公告中称,立信所作为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遵守相关法律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草率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
据此,公司向法院请求,撤销其作出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2号《审计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返还审计服务费。
这场诉讼早先就已有预兆。
就在7月4日*ST新潮年报发布的当晚,公司董事会便以罕见强硬态度发布专项说明,详述了在审计过程中公司的配合力度:提供70批次共计14553份文件,组织境内外团队50次访谈,甚至为376口油井的现场抽样核验提供条件。同时指责立信所“在没有提出其他要求和提出或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情况下,罔顾事实,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缺乏作为第三方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的客观、公正性和职业道德,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立信所坚持认为,其未能获取油气资产原值完整资料、职工薪酬明细、矿产特许权使用费等关键证据。在审计报告中,立信所特别指出美国德州铁路委员会网站显示的油井数量与公司提供数据存在差异,而公司未能合理解释。最终,非标审计意见导致ST新潮因非标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披星戴帽正式踏入退市风险区。
诉讼结果或将直接影响公司命运。若胜诉撤销非标意见,公司*ST警示可能解除;若败诉,公司即将面临连续两年“无法表示意见”的退市风险。
目前法院已受理案件但尚未开庭,*ST新潮在公告中提示“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虽然上市公司与其自身审计机构间的法律纠纷并不常见,但今年以来已发生2起类似案例。
今年5月,当时的*ST恒立(000622.SZ)状告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简称“旭泰会所”)的失职直接导致其年报“难产”,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民利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以及可能导致恒立实业后续退市造成的损失。
根据公告,该案件已被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受理并计划于7月23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