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证券鄂尔多斯天骄路营业部原负责人韩俊琴因违规兼职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在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公告,韩俊琴因在担任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天骄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在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以外的营利性机构兼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韩俊琴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韩俊琴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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