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工作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突出强调了城市更新在推进城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城市工作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是由我国城市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决定的。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这意味着大规模增量扩张时期的大拆大建难以为继,用“绣花功夫”更新存量空间的新阶段已经到来。城市工作的重心将从建设为主转向治理为主,更加注重治理投入。只有积极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和手段,才能迎来城市治理的现代化。
城市更新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城市更新将守牢安全和民生保障底线,持续激发城市潜力、提升城市活力、展现城市魅力、增强城市动力,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要积极回应市民对城市建设的关切和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城市更新要瞄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要发挥好其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城市更新既是民生工程,更是发展工程,能够发挥拉投资、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面临结构调整、内部需求不足等挑战的情况下,城市更新应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在对既有建筑、老旧街区厂区等盘活利用的过程中,激发城市经济活力,同时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发展。
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要加强对城市更新的支撑保障。高度重视城市“体检”的重要性,“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摸清城市问题短板,以体检结果设定城市更新任务计划。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健全法规标准,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随着城市更新的持续推进,我国城市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一座座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必将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幸福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