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授信调查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被罚95万元。
因未真实反映风险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渤海银行太原幸福里支行(原渤海银行太原亲贤支行)被罚70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多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时任渤海银行太原分行中小企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伟对渤海银行太原分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其给予警告。
时任渤海银行太原亲贤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范华、时任渤海银行太原亲贤支行客户经理郭宇涛、时任渤海银行太原亲贤支行客户经理任民对渤海银行太原亲贤支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上述三人给予警告。
时任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公司业务营销团队一部客户经理、原渤海银行太原亲贤支行客户经理马强对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及太原亲贤支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均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其给予警告。
此前,渤海银行连收三张罚单,涉及长沙分行、宁波分行、合肥分行,这三张罚单,无不指向渤海银行频繁越过“合规”红线,累计被罚款金额,近200万元。
7月3日,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显示,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2项违规,被罚款60万元。
时任渤海银行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姜楠、时任渤海银行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办客户经理张爱鹏对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主办对公客户经理姚磊、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负责人郭嘉对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6月份,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长沙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分别被监管部门处罚。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