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公司收警示函,涉误导性营销等多项违规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日前,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发现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简称“容维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员工对服务能力进行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二是新媒体平台直播账号使用管理不规范;三是个别高管人员离职后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黑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容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容维证券应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监管提交书面报告,黑龙江证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公开资料显示,容维证券是目前投顾行业的78家持牌机构之一,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业务覆盖北京、上海等地,该公司的资本实力、业务体量在行业内属于上游。
作为黑龙江土生土长的证券投顾机构,今年以来容维证券已经第二次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关注。
黑龙江证监局发出的2025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针对容维证券的。今年4月3日,黑龙江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容维证券因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被处以3万元罚款。在监管调查中,容维证券4次向黑龙江证监局提交情况说明时,对员工黄某琴、刘某、楚某及叶某生的在职情况进行了虚假陈述。黑龙江证监局认定容维证券的行为构成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因此决定对其处以罚款。
来源:读创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