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7 23:20:20 股吧网页版
公益捐赠抵税为何“打折”?操作流程宜化繁为简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石文君

  月捐不仅是爱心表达,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税收减免。但现实却是——很多捐赠人难以便捷且完整地开具一整年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下称“捐赠票据”)抵扣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善意兑现面临多重障碍。

  每年的6月30日,是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截止日。不少捐赠人直到临近申报截止日才意识到,自己上一整年的月捐善款可以申请开捐赠票据进行个税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但申请开具捐赠票据抵扣个税,现实操作起来却并不容易。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搜索“公益捐赠抵扣个税”,高赞帖文往往是“手把手教你开票抵税”,评论区高赞留言是“我才知道月捐可以抵扣个税”“申请不了去年的公益捐赠票据”“平台太多记不清”等。当《华夏时报》记者亲自尝试申请捐赠票据进行个税抵扣时,也深刻感受到流程之繁、提醒之少、系统之碎、操作之难。

  为何“月捐抵税”这件利人利己的好事,如此曲折?《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捐赠人和财税专家,共同探讨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背后面临的真实障碍。

  申请流程繁琐,制度利好“打折”

  接受采访的多位捐赠人表示,此前并不知道做月捐还能抵扣个人所得税,都是朋友告知,或者个人所得税APP上线后,才有意识地尝试申请开具捐赠票据进行个税抵扣,但不少捐赠人认为,申请开具捐赠票据时相关流程很繁琐,公益机构主动提醒捐赠人开票的次数并不多。

  《华夏时报》记者申请开具2024年度所有捐赠票据时,需要反复在多个APP、小程序和网站之间来回切换。据了解,公益组织月捐发布主要集中在两个渠道: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及公益组织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截至2024年,民政部已指定29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当前公益捐赠平台分散,申请捐赠票据流程不一,缺乏统一标准。捐赠人不仅需在多个平台重复操作,必要时还需跟随各公益机构发布的“捐赠票据申请教程”摸索完成有关流程。

  “对于没有财税背景的捐赠人,可能需要有人稍作指导才能顺利取得捐赠票据。”深圳市君合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胡绵鹏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年纪稍长、对于互联网平台使用不熟悉的捐赠人很难独自在短时间内顺利操作捐赠票据抵扣个税全流程。

  此外,《华夏时报》记者发现部分公益机构捐赠票据的开具时效标准并不统一,部分公益机构规定“次年不再开具上一年度发票”,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存在落差。公益机构的开票系统设定或内部管理,会导致部分捐赠人明明捐了款,却因“过时”无法完整地开具上一年捐赠票据,从而让抵税金额“打折”。

  “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4〕1号)看,并未对开具捐赠票据的时效加以限制。比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允许企业在捐赠后五年内取得捐赠票据,该捐赠票据依然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这给捐赠票据开具时效提供了佐证。当然,我们也得承认,捐赠人跨期申请开具捐赠票据,确实会给慈善组织带来一些工作上的麻烦,比如主管票据财政部门可能要求慈善组织就开具捐赠票据的金额和捐赠收入之间的差异提交说明。”胡绵鹏对《华夏时报》记者说道。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捐赠人明知可享税收优惠,却因程序复杂、申请平台碎片化而选择“连税一起捐”,使得政策利好难以落地,在无形中也影响了月捐机制的可持续性。

  尽管如此,捐赠票据抵扣个税流程上的不便并未打消捐赠人持续月捐的意愿。“我做月捐并不是奔着可以抵扣个税去的,而是希望月捐的项目能够落到实处。目前我感觉申请捐赠票据正在变得越来越方便。”做月捐8年的捐赠人易碧帆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让善意可持续,捐赠数据打通是关键

  为何捐赠票据的申请和个税抵扣的流程如此繁琐?

  灵析大客户负责人李云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了捐赠开票流程里“看不见”的运行逻辑,“捐赠票据只能由财政系统开具,公益机构需要先向财政系统申请捐赠发票的票号,捐赠人在平台完成捐赠后,公益组织才能根据此前申请好的票号,向财政系统申请开具捐赠票据,待财政系统开完票之后,再推送给捐赠人,捐赠人才能拿着捐赠票据抵扣个税。在机构无法实现自动开票之前,整个流程相对比较繁琐。”

  李云告诉记者,从另一个角度看,捐赠票据电子化后,其实大大减轻了公益机构的财务工作量以及开具成本。“以前只能开具纸质捐赠票据,捐赠人需要自己联系公益机构,等待机构核对捐赠信息,才能开具捐赠票据。考虑到邮寄成本,部分公益机构可能会设置一个捐赠金额门槛,累计达到一定数额后再开。如果捐赠票据应开尽开,比如捐赠几分几毛,遇到重大节日活动,一天开一千多张捐赠票据,公益机构的工作量会非常大,开票的周期也会变长。”李云认为,捐赠票据实现自动开具后,减少了人工成本和邮寄成本,对于捐赠人来说,捐完能立刻开票,体验感会比较好。

  虽然捐赠票据电子化减少了公益机构的开具成本,但也让捐赠人产生了新的申请障碍。

  “有了线上开票功能之后,我觉得开票更加便捷了。但公益机构自身如果没有自动开票功能,我还是需要提供捐赠记录和流水单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另外,现在的开票平台比较分散,有时候捐赠人容易忘记在哪些平台捐过,如果每个平台都点进去看一遍自己是否捐过,会很麻烦。个税APP上操作抵扣个税流程便捷程度还不太高,需要填的信息和操作流程比较多,相对繁琐。”李云说道。

  除了流程繁琐,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部分公益机构仅在每年年底发布一篇捐赠票据申请教程内容,很少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一对一提醒捐赠人要及时开票。公益机构提醒开票不及时、不到位,也会让捐赠人在次年申请捐赠票据时,个税抵扣金额打折扣,难以重新申请开具上一年捐赠票据。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公益捐赠领域,跨年开具捐赠票据可以类比企业开票流程。每年年底公益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捐赠票据开具、审计工作等均已完成。若捐赠人在当年没有提出开票需求,该笔善款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会被标注为爱心人士捐赠。如果捐献人在次年申请重新开具该善款的捐赠票据,公益机构可能要将此前完成的部分财务流程作废,重新进行票据开具,并且还得提交更正说明等相关材料,整体流程更为繁琐。

  “光靠人提醒开票不行,得用系统,最好的提醒方式不是邮件也不是电话,而是微信服务号。”月捐超过30个月的捐赠人多浪(化名)建议,公益机构应该利用好微信服务号,经常与捐赠人产生互动,比如定期发送项目反馈消息,甚至还可以按季度或者按年度直接给捐赠人发送开具好的捐赠票据,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倒逼公益机构提升项目透明度,还能增强与月捐人的互动,让更多人愿意参与月捐,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对于公益机构主动给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李云补充建议道:“公益机构无法精准知道捐赠人的开票需求,比如抬头是个人姓名还是微信昵称?如果不知道捐赠人的开票需求,直接以爱心人士的抬头开具捐赠票据,过一段时间捐赠人发现该票据无法使用,要求更改信息重开,对于公益机构来说这样的工作量是巨大的。除了让捐赠人事后主动申请捐赠票据,系统可以引导捐赠人伴随捐赠填写票据信息,这样即使捐赠人未主动申请票据,公益机构也可以根据准确的开票信息主动开具电子票据。”

  胡绵鹏指出,目前捐赠票据无法顺利用于个税抵扣,很大原因在于税务系统与公益捐赠系统之间缺乏数据联通机制。“自2019年初,我一直呼吁打通个人所得税APP等税务系统与捐赠票据系统,消除信息壁垒。比如,个人所得税APP可以直接收到慈善组织通过捐赠票据系统给个人开具的捐赠票据,捐赠人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以直接查看捐赠及捐赠票据记录,捐赠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通过勾选方式选取捐赠票据实现税前扣除。”胡绵鹏说道。

  然而,从愿景到现实,捐赠票据系统对接的推进仍受到技术条件、财政支持及机构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约。

  李云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捐赠票据开票系统的搭建依赖于多方面条件,包括当地财政是否开放电子票据接口,公益机构内部是否具备数字化能力、是否有能力负担信息化建设成本等。

  “建设捐赠票据自动开设系统,首先需要跟财政申请电子票据的接口,但是目前,各地财政系统的电子票据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不太一致。一些对接流程没有在官网公示,所以会导致整个技术对接过程不太明晰。开具电子公益捐赠票据涉及的相关方很多,把各方的需求拉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云表示,捐赠票据自动开具系统还需要公益机构内部做好信息化建设,但并不是所有机构都有能力,有经费来建设和维护信息化系统,如果能由政府牵头推动底层数据打通,统一入口、简化流程,捐赠人的体验感肯定会更好。

  当前,虽然个人所得税抵扣申请和捐赠票据均可以线上操作,但开票系统尚未统一,入口分散、规则不一,捐赠人需要逐一操作、反复申领,增加了不少隐形障碍。构建统一化、标准化的公益捐赠信息系统,不仅有助于提升捐赠人体验,也将为行业整体透明度与效率奠定技术基础。

  让善意可持续,捐赠人不应该被一张发票难倒。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