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青岛金融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青岛金融监管局非银检查处处长刘筱在回答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青岛金融监管局将以青岛市打造现代海洋发展高地为契机,围绕“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资金融通和风险保障功能,进一步促进海洋金融深度融合。
具体包括三方面措施:一是完善海洋金融深度融合机制。密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对接,从政策保障、产融共研、数据互通等方面加强联动,进一步构建“海洋+金融”在政策层面、供需精准识别与对接方面的协同。积极推动完善涉海项目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库,打通涉及海关、气象、交通等多部门的涉海项目信息壁垒,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布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优质骨干企业以及金融需求等信息,促进金融活水精准浇灌海洋实体经济。
二是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创新海洋发展投入机制,探索创新蓝色债券、蓝色信贷等海洋金融产品,引进和培育涉海投资,发展海洋领域耐心资本;用好用足AIC、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等新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支持海洋科技能力建设倾斜;鼓励通过银团贷款、组合贷款、联合授信等多种模式支持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打造以海洋保险为特色的高层级研究交流平台,依托平台集聚全国海洋保险研发资源,推动保险业深度参与海洋治理,更好为风险保障、防灾减灾凝智聚力。
三是引导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根据发展定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各司其职,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细分服务策略,实施海洋项目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管理。法人机构发挥管理优势,配套打造“管家式”“一站式”综合服务方案。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合理、稳定、低成本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在涉海中小企业纾困及风险化解、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租赁等方面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