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天眼查显示,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迪嘉支付”)新增一条案件详情,其被列为“被执行人”。
据悉,该案件的案号为“(2025)粤0305执11221号”,执行法院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达16883702元。

湾财社注意到,此次同时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不仅仅是盛迪嘉支付一家,还包括另外三家公司。他们分别为深圳市盛迪嘉置地有限公司、深圳市盛迪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
从天眼查的股权结构来看,上述4家公司中,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是其余三家公司的控股方。
就被列“被执行人”的具体原因、执行案件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是否会影响公司经营等问题,南都·湾财社向盛迪嘉支付发函采访,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回复。
回归到盛迪嘉支付,官网资料显示,其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金1亿元,是盛迪嘉集团旗下专注于金融支付的专业服务平台。
盛迪嘉支付2014年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2019年顺利续展,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拥有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牌照的公司。当前,公司业务覆盖范围: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行业综合解决方案等。
值得注意的是,步入2025年来,盛迪嘉支付曾因违规问题被央行进行处罚,罚款金额超过千万。
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内容指向了盛迪嘉支付。
据悉,盛迪嘉支付涉及5项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深圳人行对盛迪嘉支付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7万元,并处罚款737万元。
3月25日,盛迪嘉支付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对外包服务商开展尽职调查、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多项违规事由,被深圳人行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没32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