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9日电 (寇江泽、周畅)为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这是继国务院批复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之后,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的又一个重要文件。
《方案》共六个部分、17项措施,计划到今年底前,完成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立行立改;到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高风险隐患整治,重金属环境监测监控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到2030年底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此次排查整治聚焦广西、湖南、江西、云南、广东等5省(自治区)和河南三门峡、贵州黔东南等21个市(州)。排查整治的重金属污染物聚焦铅、汞、镉、铬、砷、铊、锑,兼顾锰、锌、铜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方案》提出,要按照“查、评、改、治、防、管”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摸准摸细重金属污染源数量和分布情况,编制污染源排查清单,建立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综合重金属污染源危害性、扩散性和环境敏感性,根据相应的技术指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明确高、中、低等级。尽快清除堆渣、积存废水、管道及防洪沟阻塞物等,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按照风险评估分级结果,“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并严格推动实施。
《方案》要求,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防新的重金属环境风险、强化标准提升引领等措施,促进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健全监测防控网络,加强督察执法监管,将重金属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畴。同时,要完善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体系,形成重点地区“2小时应急救援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