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30 13:47:10 股吧网页版
民营商业航天独角兽,IPO重要进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7月29日,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航天”)在北京证监局进行了辅导备案,正式启动科创板IPO征程。辅导机构为中金公司,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备案报告显示,蓝箭航天成立日期为2015年6月1日,注册资本3.6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昌武。张昌武及其控制的淮安天绘科技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控股股东,占公司14.68%的股份。

  蓝箭航天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民商火箭企业之一。据公司官网介绍,蓝箭航天致力于构建以中大型液氧甲烷运载火箭为中心的“研发、制造、试验、发射”全产业链条,打造航天领域的科技综合体,为全球市场提供高性价比、高可靠性的航天运输服务。

  蓝箭航天是全国首家取得全部准入资质、唯一基于自研液体发动机实现成功入轨的民营运载火箭企业,目前已具备全产业链条交付能力。

  2023年7月,蓝箭航天完成全球首款液氧甲烷运载火箭朱雀二号遥二成功入轨,标志着中国全面掌握液氧甲烷运载火箭关键技术,朱雀二号成为中国民商航天首款进入量产及商用的液体火箭。目前,蓝箭航天已完成多次朱雀二号及改进型火箭发射。

  蓝箭航天第100台天鹊系列液氧甲烷火箭发动机于今年4月15日正式下线,标志着我国民营商业航天在火箭动力系统领域成功实现了从“单台突破”到“批量制造”的跨越,迈入“三位数时代”,开启规模化应用新阶段。

  根据规划,蓝箭航天今年还将进行朱雀三号的首飞试验。朱雀三号运载火箭是我国首型采用不锈钢箭体结构、具备一级重复使用能力的大型液氧甲烷火箭,旨在支撑未来大型星座组网、高频次低成本发射等多样化商业场景。今年6月,朱雀三号一级动力系统九机并联地面点火试验成功,“天上怎么飞、地上就怎么试”,为首飞奠定了基础。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底,蓝箭航天累计融资超70亿元。2024年12月,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对蓝箭航天投资9亿元,成为蓝箭航天历次融资中单笔投资金额最大的投资机构。此前的多轮融资中,投资方包含红杉资本中国基金、碧桂园创投、经纬中国、基石资本、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湖州赛源政府基金、光速中国、歌斐资产、延福投资、沄柏资本、湖畔国际、融创投资、鲁信创投、弋盛投资、聚卓资本等。

  某小型运载火箭制造商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航天行业整体已步入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而商业航天作为新兴领域,发展历程尚短,仍处于成长期。尽管如此,商业航天并非孤立发展,它与传统航天行业紧密相连。目前,商业航天正处于迅猛发展的阶段,全球各国纷纷加大投资,行业竞争愈发激烈。

  中航证券研报认为,我国商业航天将迎来高密度发射期。商业航天相关投融资政策的逐步落地,有助于提振市场投资信心,催生更多耐心资本进入商业航天产业。2025年商业航天产业投融资规模有望再提速。

  业内预计到2026年,相关市场规模将突破2000亿元。广阔的市场前景也吸引了不少商业航天企业布局,记者梳理发现,我国已有多家商业航天企业进行过上市辅导。

  例如,2020年12月,北京星际荣耀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天风证券。2022年3月,长光卫星启动上市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今年6月,天津爱思达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中金公司。

  今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提出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业内认为,商业航天公司特别是火箭公司,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典型特征,国内仍处于投入阶段。第五套标准降低了对相关企业的盈利要求,有力支持商业航天企业上市。

  接近监管的人士曾对记者表示:“今年是商业火箭发射的大年,火箭公司对于竞争‘第一股’也都有一定的兴趣。一方面,今年火箭发射的情况将直接反映各公司的技术进展;另一方面,从此前第五套标准实施的经验来看,企业的内控和上市筹备程度也非常重要。”

  作者:刘怡鹤刘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