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成都7月30日电(记者袁波)记者30日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中小微企业增信制度进一步推动解决融资有关问题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健全中小微企业增信制度,着力健全金融端、政府端、企业端、社会端“四端”协同增信模式,进一步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有关问题。
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有效提高信贷供给。《措施》提出,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政银企精准对接。各基层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申报清单”筛选力度,提升“推荐清单”的精准度。银行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真实有效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清单”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的信贷供给,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扩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争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措施》明确,银行机构要结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身资金成本和小微企业客群特征,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将政策红利及时传导至小微企业。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运用财政奖补等手段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积极向小微企业降费让利,加强对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促进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措施》提出,引导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为因阶段性政策调整而暂缓上市的中小微高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缓解短期资金压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规范成长后到北交所上市,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聚集,带动同行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同成长。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面向小微企业的规范培育。支持创投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型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探索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考核机制,拉长考核评价周期,提高风险容忍度,发挥好投早投小的引导作用。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措施》提出,扎实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完善银行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银行机构要做好首贷户的发掘和培育,提高活跃小微经营主体融资覆盖面,鼓励统筹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接续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题。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信用贷款产品,按融资增信要素设置增信权重,纳入已有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确定相应授信额度,在贷款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体现优惠,创新推广“天府质量贷”“税电指数贷”等信贷产品。
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措施》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应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积极参与“信易贷”等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共涉企数据与机构内部金融数据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信用信息优化信贷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等,实现金融资源向小微客户精准“滴灌”。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推动企业积分评价结果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共通、共享、共用。
此外,《措施》还从健全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目标的增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等政策撬动支持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强化自身信用建设、积极营造优良宽松社会信用环境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