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公司股票异动期间控股股东卖出114.52万股
来源:界面新闻
阳光乳业7月30日发布公告,股票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0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核实,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卖出公司股票66.52万股,2025年7月30日卖出公司股票48万股,合计卖出11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股票来源为2024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获得,本次卖出股票未触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权益的1%整数倍。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