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间,电投能源(深市代码:002128)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电投能源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2023年半年报中,未披露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向募投项目事项。
二、在2023年、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披露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电投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七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电投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煤炭、铝及电力产品等。
业绩方面,2025年第一季度,电投能源实现营业收入75.37亿元,同比增长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9亿元,同比下降19.82%。
今年5月,电投能源宣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实控人旗下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电”)100%股权,引发市场关注。
据电投能源介绍,白音华煤电主营业务为煤炭、铝及电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
7月16日,电投能源公告称,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31日收盘,电投能源跌2.99%,报20.13元/股,总市值451.2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