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高温天气,啤酒正迎来市场旺季,牢牢占据着餐桌聚餐的“C位”。近日,一起啤酒非法添加违法案例的曝光,却挑动了消费者的敏感神经。
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5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啤酒非法添加案例中,酒企因在啤酒中违法添加功能类似于处方药“伟哥”的物质,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被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15万元,并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去年开始,五花八门的风味啤酒层出不穷,比如冰糖葫芦、榴莲、花椒……那么啤酒生产是否会有添加剂呢?什么物质能添加,什么物质不能添加?
有专家解读认为,啤酒酿造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是违法行为,和正规的食品添加剂不能混为一谈。目前,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知,可能还存在一定误区。
“微醺快乐”变“毒药”?一酒企在啤酒中添加“伟哥类似物”
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啤酒非法添加案中,酒企在啤酒中违法添加功能类似于处方药“伟哥”的物质,引发酒行业关注。
据介绍,2024年9月,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饮用“慕尼大帝金尊多肽原浆啤酒”后出现不适。经检测,该啤酒含有“O-丙基伐地那非”成分。这是一种功能类似于处方药“伟哥”的物质,过量服用会引发心血管异常、视觉障碍等不良反应,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严禁在食品中添加。
经查,涉案企业慕尼勃朗酒业(重庆)有限公司通过线上线下销售该款啤酒67箱。2025年2月,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对违法企业作出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企业及上游生产企业涉嫌犯罪线索一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眼查信息显示,慕尼勃朗酒业(重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34万元,规模为微型企业,背后股东为米小平、罗湘珍,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该公司对外投资了两家公司,分别为慕尼大缔酒业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慕尼勃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慕尼大缔酒业重庆有限公司已于7月23日注销,而重庆慕尼勃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已发布解散公示,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在淘宝、京东、抖音、饿了么等平台搜索“慕尼大帝金尊多肽原浆啤酒”,截至目前均显示无该产品。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都是重中之重,是民生大计。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数据发现,其实啤酒质量安全状态整体良好。今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对啤酒酒精度等质量指标、有机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5类19个项目开展监督抽检1572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率0.03%,不合格项目均为酒精度。近5年以来,啤酒不合格率持续处于0.11%以下。
能往食品里添加的都是添加剂吗?专家解读误区
这起典型的啤酒食品安全案例,也让消费者好奇“啤酒生产中究竟什么物质能添加,什么物质不能添加?”“食品添加物就是食品添加剂吗?”
“(上述非法添加典型案例)是一种恶意的、故意而为的违法行为。这与啤酒本身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并没有任何关系。”首届“中国酿酒大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原副院长张五九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采访时坦言。
张五九进一步解释,非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剂是两码事,可能很多消费者潜意识认为,只要往食品里加的东西,都可以概括为“食品添加剂”,这是错误的认知。
“‘食品添加剂’本身是一个不可割裂的专业名词,是一个严肃的概念,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它是一类物质的总称,而这类物质具体包含哪些物质,在哪些食品加工中可以使用及使用数量,在国家标准中是有严格规定的。”张五九解释道。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专家王德良告诉记者:“在啤酒生产过程中,合法的添加剂应该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并且合法添加剂要在啤酒标签中标识出来。”
《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查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发现,在该标准规定中,对于“啤酒和麦芽饮料”食品的添加剂有明确规定,多达近90种。其中分为啤酒和麦芽饮料本级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啤酒和麦芽饮料上级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
在张五九看来,不仅仅是啤酒,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及销售的大前提,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食品添加剂也是以人的健康为核心,在此基础上满足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的色、香、味及防腐保鲜等需求。
食品添加剂之外,啤酒生产过程中究竟还有哪些物质能添加,哪些物质不能添加呢?
公开资料显示,啤酒的原料一般主要包括水、大麦麦芽、小麦麦芽、大米、淀粉、啤酒花、酵母以及其他添加剂。
张五九表示,在啤酒的生产过程中,实行的是“白名单”制度,即可以添加白名单上规定的东西。毕竟有害物质那么多,不可能一一列出。而对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国家也有明确的“药食同源”的目录规定。此外,还有一类食品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包装上要有标志性的“蓝帽子”,是需要审批后才能生产销售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