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应加强城市商业医疗险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向社会公众全面准确解读产品的功能与作用。要会同销售渠道落实免责条款说明义务,防止夸大保险责任、隐瞒免责事项等销售误导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公司要做实核保和理赔工作,完整记录客户信息、疾病种类、治疗方式、药械清单、价格费用等数据并开展分析研究。要加强与业务合作相关各方的沟通,在进行信息系统对接的同时,及时获取业务财务数据回传信息,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各公司要有效识别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特定药品和医疗器械、健康管理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加强管理,合理确定服务费用,依法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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