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1 05:14:10 股吧网页版
中国贸促会:美国经贸摩擦措施涉及金额连续11个月全球居首
来源:央广财经

  央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樊瑞实习生徐恺昕)7月31日,中国贸促会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王琳洁表示,美国的全球经贸摩擦措施涉及金额最多,连续11个月居首。她还介绍,在中美瑞典经贸会谈之际,中美工商界也正在积极互动交流。

  美国涉华经贸摩擦指数最高

  王琳洁在发布5月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时指出,从综合指数看,5月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为105,处于高位。受美国暂停部分加征关税措施等综合因素影响,全球经贸摩擦措施有所缓和,涉及金额同比下降13%,环比下降37.8%。

  “从国别指数看,在监测范围内的20个国家(地区)中,欧盟、印度和美国的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位居前三。”王琳洁表示,美国的全球经贸摩擦措施涉及金额最多,连续11个月居首。美国发布的关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进出口限制措施均高居榜首,是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持续高位运行的主要推手。

  在涉华经贸摩擦方面,19个国家(地区)涉华经贸摩擦指数为105,处于高位。其中,美国涉华经贸摩擦指数最高,而手机、计算机和芯片等电子行业涉华经贸摩擦指数处于高位。19个国家(地区)涉华经贸摩擦措施涉及金额同比下降57.8%,环比下降13.5%,这主要得益于5月中美双方发布《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全球市场对此反应积极,相关行业企业恢复部分订单。

  中美工商界正在积极互动交流

  7月28日至29日,中美双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了经贸会谈。王琳洁指出,与此同时,中美工商界也正在积极互动交流。7月28日至30日,应中国贸促会邀请,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董事会主席芮思博率团访华,代表团包括苹果公司、高盛集团、赛默飞世尔科技等多家美国知名跨国企业高管。代表团访问北京并拜会多家部委,表示将继续扎根中国、深耕中国,以实际行动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向前发展。

  “我想强调的是,中美关系希望在人民,基础在民间。长期以来,两国工商界已经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是推动两国关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坚定支持者。”王琳洁指出,根据美中贸委会最新报告显示,82%的受访企业表示其2024年在华业务实现盈利比过去两年有所提升。英伟达首席执行官黄仁勋在出席第三届链博会时表示,“中国不是众多市场中的一个,而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市场”,“全球供应链根本不存在彻底脱钩的可能性”。

  王琳洁介绍,今年以来,中国贸促会已邀请和应约接待30批次美方机构和企业负责人访华。特别是在第三届链博会上,美国参展商数量比上届增长15%,继续位列境外参展商数量之首,多位美国世界50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链博会相关活动。

  今年是中国贸促会和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署共同建立的中美企业合作项目(CMP)实施20周年,双方已合作举办中美环境技术研讨会、中美低碳行业交流会、中美轨道交通行业圆桌会等活动,两国企业参与踊跃,达成多项合作意向。近期,我们还将聚焦智能矿业、汽车等行业举办相关活动。

  推动稳外贸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今年上半年,个别国家滥施关税,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我国外贸顶压前行,取得了规模稳中有增、质量优中有升的出色成绩。王琳洁表示,中国贸促会始终与外贸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发挥全国地方和行业贸促机构作用,深入企业调研交流,实地了解企业困难需求,推动稳外贸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尽一切努力为企业抢订单、拓市场提供帮助。

  一是以链博会为平台,让更多企业链接全球供应链。第三届链博会成功举办,参展商和专业观众精准匹配2.4万次,是上届的4倍。现场签署合作协议、达成合作意向超过6000项。

  二是以千团出海为桥梁,乘载更多企业扬帆出海。持续推进全国贸促系统“千团出海”行动。今年以来,仅中国贸促会就组织出访团组257个,涉及55个国家和地区。团组规格高,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南非副总统马沙蒂莱、巴西副总统阿尔克明等外国政要与代表团企业进行会见交流,高位推动企业项目落地。

  三是以商法服务为抓手,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当前形势下,企业遭遇的各类纠纷明显增加。今年上半年,贸促会所属贸仲委受理涉外案件404件,同比增长16.43%,涉及76个国家和地区,并在湖南长沙设立贸仲中非庭审中心;海仲委受理案件92件,中国贸促会调解系统受理商事调解案件4.3万起;专商所、港专公司代理专利、商标申请2万多件。

  王琳洁指出,下一阶段,将继续在组织企业“走出去”、搭建经贸合作平台、提升贸易便利化、加强商事法律服务等方面深耕细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