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上交所明确申报前咨询机制定位:非必备程序,结果不作为审核依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8月1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行业内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前咨询沟通机制的定位及相关注意事项。
据悉,上交所明确表示,申报前咨询沟通工作由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具体负责,其核心定位立足于帮助发行人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提高申报和审核质量。上交所特别提到,申报前咨询沟通并非项目申报受理的必备程序,沟通结果与项目是否受理或最终能否审核通过无关。申报前咨询沟通基于沟通材料做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不影响项目后续的受理及审核进程,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沟通申请。
记者了解到,上交所还重申了咨询沟通的问题类型以及不属于沟通范围的情形,并对中介机构的把关职责以及沟通申请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指引。
值得关注的是,上交所对沟通流程提出了严格要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不得将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的内容直接作为沟通材料,不得随意滥用、扩大使用申报前咨询沟通渠道。对于同一中介机构多个项目的共性问题,应一次性提出沟通申请,由上交所集中解答,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对于针对同一事项在短期内重复沟通、明显不属于沟通事项范围或沟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上交所不予接受沟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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