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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1 13:33:31 股吧网页版
关于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文,为落实直播电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依据征求意见稿,直播电商食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直播电商经营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及其标签,食品的贮存、运输、配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直播间运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未履行平台内食品经营相关主体核验义务,为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的平台内食品经营相关主体提供直播服务的,由该违法主体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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