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41家多晶硅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来源:国际金融报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2025年度多晶硅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对41家多晶硅企业(名单参考附件)开展节能监察。
根据名单,内蒙古9家、新疆8家、四川6家、云南5家、青海3家、宁夏3家、湖北2家、江苏1家、河南1家、陕西1家、甘肃省1家。


具体来看,内蒙古大全能源有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云南红日东升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东方希望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均在列。
工信部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监察结果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工业节能监察过程中,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程序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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