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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1 18:42:50 股吧网页版
高瓴!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泰诺麦博认定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布!

  7月31日,上交所官网显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诺麦博)科创板IPO获受理。

  这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获得受理的企业。与此同时,依据新规,泰诺麦博还认定珠海高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在持股要求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要求,资深专业投资机构需在发行人IPO申报前24个月入股,且申报时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禁止突击入股。

  招股书显示,2021年4月16日,高瓴辰钧(珠海高瓴管理的私募基金)、康哲致远与HUAXIN LIAO、郑伟宏、泰诺管理、琴创世纪、琴创未来、金航集团、安达净化、无锡元康、生科一号、泰诺有限签署了《关于珠海泰诺麦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总协议》,约定高瓴辰钧以1亿元的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136.56万元,约占6%的股份;康哲致远以1亿元的对价认购了相同的新增注册资本。

  截至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高瓴辰钧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3.94%。且自首次入股发行人以来,高瓴辰钧已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24个月,在此期间未减少投资,持有比例亦持续高于3%。

  在投资经验方面,新规要求资深专业投资者在近5年内投资过的科技型企业中,至少有5家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

  招股书披露,珠海高瓴在近5年内分别投资过包括赛分科技、山外山、微导纳米、药康生物、普源精电、翱捷科技、纳微科技在内的7家科技型企业,并已于科创板上市。

  此外,高瓴辰钧和其他机构投资者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此,泰诺麦博认定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这也是科创板首次在第五套上市标准中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机构制度”之后,首家被认定的投资机构。

  招股书显示,在过去的至少4轮融资中,泰诺麦博背后的机构投资者多达40多家。其中,康哲药业旗下的康哲创投持有泰诺麦博6.59%的股份,格力旗下的格金八号持有6.52%的股份,北京新动力持有5.21%的股份。泰诺麦博还有多家国有股东,包括中银投资、珠海金航投资、华金大道投资等。

  证监会此前表示,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希望借助这些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真金白银投入,帮助审核机构、投资者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商业前景的判断。

  高特佳投资集团总经理孙佳林告诉记者,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本质上是借助专业眼光和背书,以及长期资金投入,协助监管和市场精准识别优质科技企业,降低低质企业“滥竽充数”的风险,并引导资金流向真正符合国家创新战略的科技前沿领域。“投资模式将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的投资,这对投资机构的专业化判断能力和基金资金匹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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