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宁波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提供虚假报告资料、资金运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电销业务存在误导销售和用语不规范问题等,被罚款221万元。
与此同时,董迎秋、段宁、聂锐、边异、刘仁山、李建忠、范成江等责任人员受到警告,合计被罚款7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阳光人寿下属公司频频遭监管处罚。
6月20日,阳光人寿深圳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王贞贞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任建伟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6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安徽分公司及合肥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诱导代理人失信、销售回溯缺失等多项违规行为,合计罚款43万元。此外,多名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4万元不等。
4月15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永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8.5万元,3名负责人被警告和罚款。
3月,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对阳光人寿陕西分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26日,阳光人寿遵义中心支公司因虚列银保渠道客户经理薪酬被罚款23万元,两名管理人员分别被罚款4万元和5万元。
1月8日,因欺骗投保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分局对阳光人寿延边中心支公司罚款5万元,时任阳光人寿延边中支副总经理王娟被点名和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系阳光保险集团成员,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