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X号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据了解,该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可持续发展信息鉴证业务,保证执业质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体系拟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这与企业可持续披露体系一致。
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将迎来统一标准
2024年4月,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自当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5年1月17日,三大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2024年年底,财政部等部委又联合印发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随着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有关各方强烈呼吁加快制定统一的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表示,目前我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多为自愿行为。鉴证机构既有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咨询机构、认证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机构,这些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差异较大,使用的鉴证标准也不统一,执行的程序、得出的结论、获取的保证程度各有不同,不利于保证鉴证质量、充分发挥第三方鉴证的价值。
中注协在借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2024年11月发布的国际准则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称,“征求意见稿”的起草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坚持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突出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特点、坚持立足国情并借鉴国际。其中强调,针对当前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实践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和需求,提出明确、有针对性的要求并提供细化、可操作的指引,有效规范鉴证业务的执行,提高鉴证业务质量。
起草说明强调,“征求意见稿”的定位是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体系中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对所有类型可持续信息执行的所有鉴证业务,包括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谈到国际可持续鉴证准则ISSA 5000(可持续发展鉴证国际标准)的引入问题。黄世忠指出:“国际准则更多基于发达国家市场环境设计,我国需建立适用性评估机制。”他以温室气体范围三排放鉴证为例说明,要求鉴证机构追溯供应链全链条排放数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可操作性较低。特别是涉及社会议题时,中西方差异更为显著。
准则适用对象不限于注册会计师
据悉,“征求意见稿”共四章225条,涵盖从业务接受到报告出具的全流程规范。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准则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明确了执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目标;第二章界定业务目标。第三章以217条的篇幅详细规定鉴证业务执行要求,规定了执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第四章规定了准则的解释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体系拟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该体系与企业可持续披露体系一致,后者亦包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应用指南。
关于相关准则适用对象,“起草说明”提到,从事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机构中,除会计师事务所外,还包括咨询机构、认证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机构。为确保所有鉴证机构能够遵守一套统一的执业标准,高质量执行业务、维护公众利益,“征求意见稿”拟适用于执行鉴证业务的所有类型的鉴证机构和人员,不限于注册会计师。
记者还注意到,针对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特殊性,准则特别明确了双重保证机制。既规范合理保证业务,也涵盖有限保证业务的要求,为不同类型的信息需求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同时,准则将质量管理和职业道德要求作为强制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