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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21:54:40 股吧网页版
“一行一局一会”,重磅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

  为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8月4日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具体要求。

  近年来,监管部门发现金融机构在结合风险状况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方面存在不足。参考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我国在金融机构简化尽职调查、持续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上,与国际标准还存在差距。

  “一行一局一会”指出,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规定的要求,也是做好反洗钱国际评估应对工作的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风险。涉及较高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可以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时;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存在疑问时;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并且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会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可以不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但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对于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管理办法》要求,应当核实汇款人身份,确保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发现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无论汇出资金金额大小,金融机构都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身份。

  《管理办法》强调,简化尽职调查不等于豁免金融机构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至少登记客户姓名或者名称等身份信息,留存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必要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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