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8月5日电(记者申铖、王鹏)免费学前教育,既牵动千家万户的关切,又承载国家未来发展的考量。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5日对外公布。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受到广泛关注。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举措。此次国办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相关具体安排。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既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洪秀敏说,免费学前教育相关工作需要稳步推进,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有序推进。
根据此次印发的意见,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
民办幼儿园也可享受“同等”减免水平。根据意见,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高丙成看来,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了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相关政策,将从今年秋季开始实施。这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也有助于降低相关家庭的学前教育支出,减轻家庭育儿成本,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幼有优育。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尤为关键。
意见明确,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学前教育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高丙成表示,意见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这有助于推动政策更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