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同时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要求综合施策推动压缩供气环节,减少层层加价,降低下游用气成本。鼓励上游供气企业与城镇燃气企业、大用户开展直购直销。要求各省尽快制定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价格机制改革过渡期和过渡方式。
“意见的核心目标是建立科学、透明、高效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价格机制不统一、成本传导不畅、资源配置低效等问题。”清燃智库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黄庆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新规遵循“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原则,既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中间管道运输环节实施严格的政府定价监管,也推动了上游气源采购和下游终端销售的市场化改革,最终建立“管输服务高效透明、气源采购充分竞争、终端消费公平普惠”的天然气产业生态。
具体看,《意见》首先明确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应当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
黄庆解释称,省内管输定价比较复杂,部分为省内相关部门制定,部分是企业在一定政策规范指导下自行制定,各省及各个管道情况不一。此前的定价模式会导致省内管输费差异较大,对于同类型的下游用户来说,可能有的用气成本偏高,有的偏低。
业内人士认为,实行统一定价模式有利于实现省内天然气管道与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天风证券分析师张樨樨指出,目前我国跨省天然气管输价已经从2024年起执行“一区一价”,即核定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方·公里,东北价区运价率为0.1828元/千方·公里,中东部为0.2783元/千方·公里,西南价区为0.3411元/千方·公里,后续省内天然气管输定价有望向该模式靠拢。
其次,《意见》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即天然气管道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按40年确定,准许收益率结合管道建设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
行业人士认为,这将直接推动省内管输费下降。据张樨樨和东吴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袁理等人测算,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约2%计算,省内管输准许收益率在6%左右,明显低于国内大部分跨省管输准许的7%-8%收益率。“由此,中游管输环节将告别垄断利润,转向精细化运营和服务竞争,加速行业洗牌;下游终端用户将直接享受成本下降红利,需求潜力进一步释放。”黄庆说。
此外,《意见》还强调优化管道规划和投资管理,减少供气环节,鼓励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大用户开展直购直销。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不提供必要管道运输服务的“背靠背”分输站等供气环节,加大力度清理取消。
在行业人士看来,中游成本监审与冗余环节清理带来的直接结果是管输价格下降,从而带动终端销售价格下滑,缓解下游用气成本压力。袁理分析称,减少供气环节有利于下游城燃企业修复对居民用户售气的价差。他表示,当前下游城燃仍处于居民顺价周期,2022年至今年7月,全国187个(占比64%)地级以上城市进行了居民顺价,提价幅度为0.21元/方,省内管输费下调或将带动城燃企业降本,进而修复居民用户价差。
黄庆补充称,新规还将释放终端用气市场活力并提升城燃企业需求侧管理水平。她解释称,若化工厂、燃气电厂等大用户跳过城燃分销环节,就近接入省内干线管道直购气源,将显著降低采购成本,激发工业领域天然气替代燃煤、燃油需求;而城燃企业面临直购分销压力,则将通过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或阶梯气价、季节价差等定价策略,吸引留存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