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5 23:21:20 股吧网页版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中宏人寿深圳分公司被罚50万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被处以50万元罚款,时任相关责任人严毅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合计罚金60万元。

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中宏人寿成立于1996年11月,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该公司由加拿大宏利金融旗下的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核心成员——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中宏人寿深圳分公司则成立于2008年10月,是中宏人寿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据悉,该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并提供再保险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中宏人寿近年来多次因财务问题触碰到监管红线。监管记录显示,2024年12月25日,中宏保险重庆分公司因“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被重庆监管局罚款40万元。

  更早的2023年6月,中宏人寿总公司曾因三重违规被上海银保监局重罚:包括2020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真实;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不真实;以及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独立监督人不符合条件等问题,合计被罚80万元。

  此外,今年3月,中宏人寿四川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及“未按规定履行对代理人行为管理的职责”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17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