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港交所关于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新规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时隔27年后,港交所IPO定价机制迎来重要改革。
去年12月,港交所发布了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监管框架的咨询文件。经过超半年的市场讨论,最终形成并实施了此次修订后的新规。港交所此次改革涉及多个方向,包括优化新股配售比例分配、优化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门槛等。港交所还拟对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进行优化,目前正在咨询市场意见。
Choice数据显示,截至8月5日,今年已有逾50家企业在港交所上市,合计募资近1200亿港元,其中有10家A股公司在港股上市,同时有超过40家A股公司赴港上市计划正在推进中。这次港交所改革新股定价机制,既考虑了发行人的融资灵活性,也强调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助于推动更多A股公司发行H股。
平衡机构与散户需求
港交所本次改革对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要求进行了修订。过去,港交所对于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没有任何规定,去年12月港交所咨询时建议发行人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5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根据市场反馈的意见,正式生效版本将该数据下调至40%。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与过去相比,港交所规定了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要求,这有助于提升更有议价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从而提升新股定价的效率。
“建簿配售类似于A股的网下询价配售,面向基石投资者之外的锚定投资者,这些锚定投资者主要是机构。建簿配售部分分配比例从咨询时的50%下调至目前的40%,有助于扩大公开认购部分的份额,从而提升散户投资者的参与机会。”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这一规定有助于减轻企业寻找锚定投资者的压力,提高IPO的成功率。”
公开认购部分,按照过去惯例,发行人初始分配10%于公开认购部分,并设回补机制最多增至50%于公开认购部分。修订后的规定为新上市申请人提供两个选择: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机制B下,引入新的机制选项,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的10%(上限为60%),并无回补机制,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百分比由原建议的50%上调至60%。
“机制A下,散户在热门新股中有更大机会获配股份,因为最大回拨百分比上限提高。发行人可根据市场热度动态调整分配,灵活性较高。机制B下,发行人直接确定公开认购的比例,需在招股前明确对散户的倾斜程度,散户获配比例更透明。”沈萌说。
新规有利于大型“A+H”公司
港交所在本次IPO改革中,对“A+H”股发行人的规则进行了多项调整。过去,港交所规定,“A+H”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应大于等于“A+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15%。修订后的规定显示,“A+H”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从15%调至10%,或初始公众持股市值达30亿港元。
中泰国际策略分析师颜招骏认为,港交所此次对“A+H”股上市规则的调整具有多重市场意义。“此前‘A+H’股上市的公众持股量要求较高且缺乏弹性。本次调整可有效减轻现有股东的股份稀释压力,对市值较大、流动性充裕的企业更为友好。”
今年在港交所上市的10家“A+H”公司中,有5家企业上市首日市值超过千亿港元。“超大型企业10%股份便对应着庞大的流动量,而且超大型企业的资本管理需求往往更为复杂。去年,港交所引入了库存股份机制,就是为了让公司更灵活地管理资本。随着上市门槛的优化和自由流通量标准的科学调整,预计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A股龙头企业选择赴港上市。”颜招骏表示。
公众持股量获弹性调整
不仅是降低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港交所还拟对已上市的存量公司公众持股量规定进行优化,目前相关修订已在咨询市场意见。
港股对初始公众持股比例有明确规定,确保市场流通性和投资者权益。根据此前规定,所有发行人均遵从25%的门槛要求,大市值企业可因个别情况获豁免。目前,港交所引入了一个根据市值而设的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比如,若发行人市值介于60亿港元至300亿港元时,初始公众持股市值应达到15亿港元,或初始公众持股比例应达到15%。
业内认为,从目前港交所对IPO企业公众持股量的优化来看,港交所会根据公司规模、行业特性及投资者需求灵活处理。
毕马威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姜健成认为,这个调整主要是为了给予“A+H”发行人更大的灵活性。如果仍执行上市时初始公众持股量的要求,二次集资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满足持续公众持股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