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发布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海南省日前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制度集成创新,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近年来,海南出台系列文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截至6月底,全省实有民营经营主体360.44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54%。民营经济组织贡献近60%的GDP和近90%的就业岗位。
规定对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予以规范,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等问题,细化了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
规定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保障其依法平等享受所得税优惠等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围绕自贸港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健全科研对接与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有关部门需加强服务和监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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