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经常会看见装载着新车的运输车,有的甚至有两层。什么样的车能运车?能运几辆车?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2025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底,联合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对车辆运输车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治理目标上,实行车辆和装载双合规。”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高博介绍,此次行动方案发布了合规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示意图。一般情况下,平头车装载小汽车不超过6辆,长头车装载小汽车不超过7辆,中置轴车装载小汽车不超过9辆。
为什么要进行如此详细的规定?高博表示,小汽车从生产厂家到销售门店的公路运输,主要是通过车辆运输车完成的。车辆运输车是否合规,直接关系货车司机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整车物流成为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重要性日益凸显。
行动方案要求,一方面要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查验,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另一方面要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乘用车制造企业的乘用车装车点管理,督促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运输。行动方案还专门配发了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示意图,可操作性强。
有了规定,要充分发挥其效用,必须加大执行和监督力度,这也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高博介绍,行动方案将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全链条监管服务。在监管重点上,注重生产、仓储、运输3个环节协同监管。重点加强小汽车生产厂家集中装卸点、物流场站和高速公路入口的执法检查,从源头监管、企业自律、路面执法等各环节加强协同,严防违法装载的车辆运输车出厂上路。
对于违反规定的,要加强源头处罚。行动方案强调,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处罚情况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转递至车辆运输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企业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所在地和车辆装载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汇总本区域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运输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违法运输信息,连同本地车辆装载单位违法信息,一并推送给本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违法次数和严重程度,对违法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以及物流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形成有效震慑,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维护整车物流市场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促进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时间共6个月,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7月是动员部署阶段,8月是宣传教育阶段,9月到11月是重点整治阶段,12月是总结评估阶段。高博表示,通过分阶段推进实施,统筹小汽车产、销、运各方面需求,为企业购置合规运输车辆留出必要时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车辆运输车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高博表示,希望头部整车物流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前做好运力更新工作;小汽车生产制造企业自觉按照双合规要求选择合作伙伴,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合规运输企业和司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