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体检机构等开展合作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8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到,优化商业健康保险服务方式。加强保险机构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制定健康管理服务、技术、数据等相关标准,从事后理赔扩展至事中事前增值服务,提供一揽子健康管理综合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签约家庭医生等开展合作,在预防健身、健康检查、疾病康复、慢病管理等各类场景,形成与消费者良性互动,发挥保险健康管理的风险减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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