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晓燕,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营运部承销管理处高级经理
发行人债券回购是成熟债券市场中发行人主动管理债务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在我国逐步兴起。《易债稳市:发行人现金要约收购的中国实践——基于发行人与投资者的调研分析》围绕“现金要约收购”这一债券回购方式,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结合对发行人和投资者的调研,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金要约收购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现金要约收购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现金要约收购是指发行人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发出要约,以现金方式回购部分或全部流通债券并注销的行为。与债券回售不同,现金要约收购通常是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的主动行为,具有灵活性高、市场化程度强的特点。其主要作用包括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债券价格、缓解流动性压力等。
二、国内外发展现状与制度基础
在海外市场,发行人债券回购已较为普遍,方式多样,包括公开市场回购、要约收购、债券交换等。我国自2019年起逐步建立现金要约收购制度框架。2019年12月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监管问答》,2020年11月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试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金要约收购业务的通知》,为业务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近年来,银行间市场现金要约收购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实际收购率也持续提升,显示出市场接受度不断提高。
三、调研发现的市场情况
通过对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问卷与访谈调研,本文发现当前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特征:一是发行人认知与意愿不足,多数发行人对现金要约收购的规则和操作流程了解不深,实际开展意愿偏低,尤其产业类企业参与度不高;二是投资人参与积极性受价格影响大,投资人普遍要求要约价格高于市价,溢价水平成为决定参与意愿的关键因素;三是现有信息披露体系尚不能完全满足投资人对信用风险判断的需求,影响其决策效率;四是发行人与投资人在计划收购比例、定价机制等方面存在认知差异。
四、政策建议
为推动现金要约收购业务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业务宣传与培训,通过典型案例总结、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对业务的理解与操作能力;二是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强化中介机构在交易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沟通等方面的职能,保障交易公平性与透明度;三是强化事前沟通机制,建议发行人在发起要约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合理设定收购比例与价格,提升方案可执行性;四是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恶意操纵市场、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应纳入黑名单并实施严厉处罚,维护市场秩序;五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定期与临时披露制度,适时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模板,增强信息的真实性与可比性。
五、结语
现金要约收购作为发行人主动债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在我国债券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制度完善、市场引导与监管强化,有望进一步提升市场效率,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市场稳定性,推动我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原文出自: 赵晓燕.易债稳市:发行人现金要约收购的中国实践——基于发行人与投资者的调研分析[J].金融市场研究,2025(7):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