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家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新《公司法》下审委会行使职权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8月7日,国力股份、新经典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近期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自2025年3月以来,上市公司频繁官宣取消监事会。据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召开股东大会取消监事会的上市公司已有超1000家,其中,明确发布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告的上市公司已有600余家。
据了解,这一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降低管理成本。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今年3月,证监会集中修改、废止部分新《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要求,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立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下设),并赋予其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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