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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7 22:39:40 股吧网页版
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银行间债券承销报价迎来新规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欣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欣然)为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秩序、提升承销行为的专业性和透明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通知,从承销报价管理、成本测算、信息报送等多个维度,对主承销商提出更高要求。该通知明确提出,主承销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并须定期报送详细的承销成本数据。

  根据通知,此次规范重点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承销报价内部管理。主承销商应根据《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146号)等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

  二是合理测算承销成本。各主承销商应当真实、合理测算承销成本,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投入与所有应当计提的摊销,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费、运营成本、系统建设成本及其他必要业务支出等。成本计算范围应涵盖总分支机构及业务前中后台,并依据上一年度实际支出进行测算。

  三是规范成本数据报送要求。主承销商应于年度财务报告最晚披露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分别报送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承销成本,并将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成本单独计算列示。2024年承销成本数据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报送。

  四是加强成本测算自律管理。主承销商报送的承销成本明显有失客观和行业公允的,交易商协会将进行重点核查和约谈,并进行公示。

  五是规范主承销商选聘管理。发行人应主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设置主承销商比选评分指标,充分考虑主承销商的专业水平、市场声誉等因素,不得干扰主承销商独立、客观的报价决策。

  六是加大违规行为举报处理力度。对于主承销商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发行人干扰主承销商承销费报价等行为,市场成员可向交易商协会投诉举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违反自律规则及本通知规定的,交易商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自律措施。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新规出台,可能是针对近期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的低价中标事件。

  7月21日,交易商协会发文称,近期其在对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6家中标主承销商自律调查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广发银行涉嫌存在引导价格等情形,协会正进一步查实。

  协会同时特别强调,下一步,协会将加强对发行人相关行为的规范,对存在此类行为的发行人坚决予以惩处和打击。

  广发银行6月16日曾发布公告称,拟通过采购选定最高不超过6家中选供应商,为其提供2025—2026年二级资本债券承销服务。

  7月10日,广发银行在其供应商服务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泰海通以及兴业银行等六家机构成功中选。其中,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的中选预估服务费(含税)仅700元,而广发银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达350亿元。

  这也意味着,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中标费率已低至0.000002%。不过,即使是中标价最高的中信建投,按照其35000元的预估服务费计算,中标费率也仅有0.0001%,亦低于市场平均费率水平。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制度更新和事件调查传递出监管层强化行业自律、打击低价竞争的明确信号,将有助于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专业化水平,推动承销行为回归价值导向和服务导向,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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