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出台
来源:央广财经
央广网北京8月7日消息(记者邵蓝洁实习生徐恺昕)近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委托的相关规定,引导合同当事人依法公平有序开展委托活动,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
本次修订以市场监管总局2000年制定发布的《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1001)为基础,重点回应当前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不对称、受托人滥用职权等问题,在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中重点完善合同内容、优化结构设计,为各类委托关系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制度参考。
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在充分尊重相关法律和行业现有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使用说明和特别提示,对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专业名词解释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提示说明,为合同双方理解使用提供便利。在合同条款设计上,《委托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细化了委托事务、工作要求、验收标准等条款内容,旨在为合同双方提供清晰、具体的签约指导;此外,新版文本新增了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要求条款,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
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完备的合同条款,将有效规范委托交易行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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