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挥舞“关税大棒”之际,特朗普政府所涉及的关税官司远没了断,仍在多方博弈、研判之中。
近期,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举行听证会,围绕特朗普政府对多国征收高额关税的相关做法是否构成越权违宪展开辩论。
此次听证会源于特朗普政府对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V.O.S. Selections, Inc.诉特朗普案”(案号2025-1812)一案中作出的裁决提出上诉,该裁决暂时阻止了美国总统广泛使用关税的权力。
此前,V.O.S.Selections葡萄酒进口公司等五家小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称特朗普无权绕过国会征收关税。
据报道,由11名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中,部分法官对政府关于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赋予总统无须国会授权即可对几乎所有国家征收关税的论点表示怀疑。有法官表示,IEEPA并未提及关税,且该法出台前的判例法也未赋予总统“无限制征税权”。
对此,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跨国法教授兼全球政策研究所联合主任杜明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案关键涉及行政权边界,而特朗普政府一直在试探行政权的边界。
他补充道,针对IEEPA,其对总统的授权是否没有任何限制,美国国会是否能将自身权力全部授权给美国总统,这都是目前庭辩核心议题。
“特朗普政府对IEEPA解读过于宽泛”
4月2日,特朗普政府推出所谓“对等关税”,其法律依据即为IEEPA。目前,特朗普政府更新后的所谓“对等关税”税率已经在8月7日生效,具体税率从10%至41%不等。
不过,反对意见认为,在历史上IEEPA并未授予美国总统无限制的关税制定权力。
在前述听证会上,特朗普政府援引了尼克松政府在1971年决定对所有应税进口商品征收10%关税的决定,彼时的美国政府以此举迫使其他国家重新评估其货币并使美元不再被高估。
随后,多家进口商在相关案件中起诉美国政府,但美国海关与专利上诉法院于1975年裁定总统有权征收关税。
不过,在“V.O.S. Selections, Inc.诉特朗普案”中,众位法官关注的焦点是,尼克松政府推出的关税是暂时的,同时并未动摇美国国会对《协调关税表》的独家制定权。而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没有截止日期,其不同还在于重新设定《协调关税表》中的税率,该表用于分类贸易商品并为各类别设定进口关税。
代表政府的助理司法部部长舒马特(Brett Shumate)向法官表示,IEEPA扩展了美国海关与专利上诉法院1975年的裁决,赋予总统广泛的进口监管权限。
“IEEPA中总统所依据的表述是‘监管进口’,”舒马特说,“关税通过控制进口、调整进口来监管进口。”他进一步辩称,国会对美国总统依据IEEPA使用关税的授权也可被视为默认,因为在制定该法案时,“国会旨在赋予总统非凡权力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及外交政策。”
然而,俄勒冈州副检察长本杰明·古特曼(Benjamin Gutman)表示,特朗普政府从1975年确立的有限关税权利跳跃至主张的无限制权力,并未得到美国国会的任何行动支持。他解释道,前述1975年的案件中,相关方面也反复强调并未授权对关税和权力的无限制性使用。
据新华社报道,法官吉米·雷纳说,IEEPA中“根本就没有关税这个词”。另一名法官说,政府如果宣称美国的安全有问题,然后给进口咖啡加征20%的关税,“这两者显然不相干”。
奥巴马时代司法部副司长、代表该案中五家企业原告的律师尼卡蒂亚尔(Neal Katyal)表示,政府对IEEPA的解读过于宽泛,“如果政府要拥有这种权力,那么国会必须明确授予他们。”
在听取了口头辩论后,上诉法院并未透露何时会作出裁决。不过,无论裁决结果如何,败诉方肯定会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杜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前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等司法机关均在裁决中认为特朗普政府并没有得到这么宽泛的授权,最高法院也有坚持这样认定的可能性。
“但目前最高法院怎么判案并不好说。”杜明表示,在联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持保守派观点的法官有6人,占据优势,且最近一系列裁决也均倾向于特朗普政府。
若败诉,是否还钱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专家也都认为,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且恐怕旷日持久。专家还提醒,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作为诉讼的一部分,企业还要求美国政府退还其已缴纳的关税费用。
换而言之,美国法院可能裁定政府必须退还关税收入。
据报道,特朗普政府的司法部在最近几个月提交给美国上诉法院的法律文件中也承认,如果关税被裁定为非法,进口商有权获得退款,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很可能通过标准行政程序处理退款。
这一潜在情景已让部分强烈支持特朗普关税政策的盟友感到担忧,他们同时对政府依据IEEPA实施关税能否经受最高法院考验持悲观态度。
“已有两家不同法院对这些关税作出强烈否定裁决,因此认为此举稳操胜券的说法站不住脚,”一位接近白宫的人士表示,“此案对政府不利的概率远高于五五开。”
自特朗普重返白宫以来,美国政府已根据两项不同贸易法对多种产品和国家提高了关税税率。
一项为IEEPA,主要涉及所谓“对等关税”,另一项为232调查,其依据为美国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涉及的关税包括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钢铝以及铜关税等,此部分目前不会受到当前法律挑战。
杜明称,在232调查方面,美国国会给予总统的授权范围非常之大,几乎不受法院法律复核的限制;但IEEPA的授权范围恐怕没这么大,有一些权力或需要美国国会而非美国总统来行使。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美国最高法院认同原告主张,即特朗普政府援引的IEEPA并未赋予其征收关税的权力,而其提及的贸易逆差、芬太尼危机等情况不构成真正紧急状态,该关税则可能被推翻。
据报道,目前的诉讼仅要求退还从原告处征收的关税,但若最高法院裁决支持此类赔偿,可能引发其他企业和行业团体寻求补偿的类似法律挑战浪潮,这可能导致一笔巨额款项,特朗普政府需设法偿还。
目前尚不清楚关税收入中有多少来自根据IEEP征收的关税,有多少来自对特定行业(如汽车)征收的关税。根据美国财政部数据,截至7月底,两者合计已超过1500亿美元。这一数字几乎是上一财年同期780亿美元的两倍。
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担任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法官的希尔曼(Jennifer Hillman)表示,根据IEEPA,美方已经征收了大量关税,“而且,行政当局在法庭上明确表示,如果关税被裁定为非法,他们将退还款项并支付利息。因此,他们并不否认关税需要退还的事实。真正的问题是:企业要如何才能实际收回这笔资金?”
“退税简单:你多付了钱,申请退税,就能拿回钱。”前世贸组织副总干事、前美国贸易官员沃尔夫(Alan Wolff)表示,“但关税的成本会通过经济体系传递。你的客户支付了关税,或者你的供应商通过降低成本与你分担了负担。因此,确定谁真正有资格获得退税的经济利益非常困难。”
杜明对记者表示,如果美国最高法院判定特朗普政府所谓“对等关税”违法,特朗普政府应当不会公开挑战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