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15:08:11 股吧网页版
港股互联网ETF(159568)近1年净值上涨72.24%,AI基础模型持续迭代将加速AI应用生态繁荣
来源:界面新闻

  截至2025年8月8日 14:34,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931637)下跌1.33%。成分股方面涨跌互现,东方甄选(01797)领涨7.38%,狮腾控股(02562)上涨3.19%,汇量科技(01860)上涨1.73%;趣致集团(00917)领跌6.40%,金山云(03896)下跌5.10%,迈富时(02556)下跌4.55%。港股互联网ETF(159568)下跌1.10%,最新报价1.8元。拉长时间看,截至2025年8月7日,港股互联网ETF近1周累计上涨0.55%。

  流动性方面,港股互联网ETF盘中换手19.46%,成交6296.50万元,市场交投活跃。拉长时间看,截至8月7日,港股互联网ETF近1年日均成交1.87亿元。

  消息面上,近期,哔哩哔哩用户生态持续繁荣,截至25Q1,月活用户达3.68亿,日活用户1.07亿,月付费用户3200万,日均使用时长达108分钟,活跃用户平均年龄为26岁,Z+世代用户渗透率达70%。平台PUGV内容生态优势显著,内容成本低于同行,商业化进程加速,25Q1效果广告同比增长30%,品牌广告保持稳定增长。

  近期,OpenAI、Anthropic及谷歌DeepMind相继发布新一代AI模型,包括gpt-oss-120b、Claude Opus 4.1及Genie 3,分别在大模型开源、编程能力提升及通用世界建模方面取得突破。其中,gpt-oss-120b可在消费级硬件运行,显著降低使用门槛;Claude Opus 4.1在编程评估基准SWE-BenchVerified得分达74.5%,大幅提升AI coding能力;Genie 3则具备实时交互与长期一致性维护能力,或推动AGI在机器人及智能驾驶领域的新范式。

  江海证券认为,AI基础模型持续迭代将加速AI应用生态繁荣,为多模态及AI Agent商业化提供更强支撑。

  截至8月7日,港股互联网ETF近1年净值上涨72.24%,指数股票型基金排名138/2949,居于前4.68%。从收益能力看,截至2025年8月7日,港股互联网ETF自成立以来,最高单月回报为30.31%,最长连涨月数为3个月,最长连涨涨幅为24.85%,涨跌月数比为10/7,上涨月份平均收益率为8.62%,历史持有1年盈利概率为100.00%。

  截至2025年8月1日,港股互联网ETF近1年夏普比率为1.73。

  回撤方面,截至2025年8月7日,港股互联网ETF成立以来相对基准回撤4.66%。

  费率方面,港股互联网ETF管理费率为0.50%,托管费率为0.10%,费率在可比基金中最低。

  跟踪精度方面,截至2025年8月7日,港股互联网ETF近3月跟踪误差为0.050%,在可比基金中跟踪精度最高。

  从估值层面来看,港股互联网ETF跟踪的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最新市盈率(PE-TTM)仅23.8倍,处于近5年19.97%的分位,即估值低于近5年80.03%以上的时间,处于历史低位。

  港股互联网ETF紧密跟踪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30家涉及互联网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互联网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7月31日,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931637)前十大权重股分别为腾讯控股(00700)、阿里巴巴-W(09988)、小米集团-W(01810)、美团-W(03690)、美图公司(01357)、金蝶国际(00268)、快手-W(01024)、京东健康(06618)、哔哩哔哩-W(09626)、商汤-W(00020),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70.94%。

  (文中个股仅作示例,不构成实际投资建议。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相关产品:港股互联网ETF(159568)

  以上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高 (此为管理人评级,具体销售以各代销机构评级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