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16:08:00 股吧网页版
【环球财经】从印度巴西领导人通话 看两国如何应对美关税冲击
来源:新华社

  新华财经北京8月8日电(记者何梦舒、冯玉婧、吴昊)在美国对印度、巴西征收高额进口关税之际,巴西总统卢拉和印度总理莫迪7日通电话,讨论美国单边关税举措等议题,双方表示要加强各领域合作以应对国际经济挑战。

  与此同时,印度、巴西两国均计划采取措施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以应对美方滥施关税带来的冲击。

  印巴谈合作、约互访

  美国总统特朗普7月30日签署行政令宣布,8月6日起对巴西输美产品加征40%从价关税。该措施生效后,大部分巴西输美产品面临的关税税率高达50%。

  对印度,特朗普6日签署行政令,以印度“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口俄罗斯石油”为由,对印度输美产品征收额外的25%关税。目前,美国对印度输美产品的关税税率累计高达50%。

  在此背景下,卢拉7日与莫迪通电话,讨论深化两国合作以及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美国单边关税举措等多项议题。双方重申捍卫多边主义,强调积极应对国际经济挑战的重要性。

  根据巴西总统府网站公告,两国领导人强调将继续加强合作,提升巴印战略伙伴关系。双方重申,力争到2030年将双边贸易额提升至200亿美元,并同意扩大南方共同市场与印度的贸易协定覆盖范围。

  公告还说,卢拉将于2026年初对印度进行国事访问;巴西副总统阿尔克明将于今年10月率团前往印度,就双方在贸易、国防、能源、关键矿产等领域的合作进行磋商。

  莫迪办公室网站7日发布消息说,莫迪和卢拉同意加强两国在贸易、技术、能源、国防、农业、卫生和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并重申致力于将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推向新高度。

  与俄互动印度拒绝牺牲本国利益

  目前,印美在贸易谈判中就农产品及进口俄罗斯石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莫迪7日在新德里表示,尽管不答应美方条件会付出代价,但印度不会因此牺牲国内农业、乳业和渔业利益,因为印度农民利益“至关重要”。外界普遍认为,这是莫迪在美国对印度新一轮加征关税措施后首次直接回应。

  关于印度购买俄石油一事,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7日在接受美国福克斯新闻一档节目的采访时说,总统特朗普把关税作为外交政策的工具,“由于印度购买俄罗斯石油,他(特朗普)对印度施加了次级关税”。

  路透社援引有关数据报道,印度是俄罗斯海运原油的最大买家。特朗普此前曾威胁,如果俄罗斯没有在他设定的期限内同乌克兰达成和平协议,美国将对俄征收“非常严厉”的关税及次级关税。根据白宫官员的解释和媒体解读,如果俄乌达不成协议,美国将对俄加征关税,还将对购买俄石油等商品的国家征收次级关税。

  面对美方压力,印方表示不会放弃与俄罗斯的经济合作。

  7日,印度国家安全顾问多瓦尔在莫斯科与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绍伊古会晤。多瓦尔在会晤后表示,印度与俄罗斯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关系,印方“珍视两国间的战略伙伴关系”。多瓦尔还表示,印方期待俄总统普京年底访问印度。

  绍伊古表示,俄印两国正有效进行多层次互信政治对话,这一对话的基础是两国领导人定期接触,“确定两国领导人再次充分会谈的日期至关重要”。

  俄罗斯总统网站当天发布了普京在克里姆林宫会见多瓦尔的照片,但没有公布双方交谈的具体内容。

  另据《印度快报》网站7日报道,印度和俄罗斯双方6日讨论了包括关键矿产开采在内一系列领域的工业合作,两国政府高级官员、相关领域专家和行业代表参加了相关会议。

  拒绝“受辱” 巴西要与新兴经济体团结合作

  6日,即美国对巴西加征关税措施生效当天,巴西总统卢拉表示,目前不认为有与特朗普直接对话的可能。

  “如果哪天我的直觉告诉我特朗普准备好谈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打电话给他。”卢拉在巴西利亚总统官邸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说,“但今天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想谈。我不会让自己受辱。”

  卢拉表示,当前巴西政府正专注于通过国内政策缓解美国关税带来的经济冲击。

  路透社7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巴西政府正考虑从巴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银行管理的一项基金中拨出约300亿雷亚尔(约合55.4亿美元),以支持受美国关税冲击的巴西企业。

  卢拉6日还表示,为应对美国关税挑战,巴西将寻求与新兴经济体团结合作。据巴西总统府消息,卢拉上月底与墨西哥总统辛鲍姆通话时表示,两国有必要进一步深化经贸关系,特别是在当前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卢拉建议启动扩大巴墨贸易协定的谈判。

  消息说,巴西副总统阿尔克明将于8月底率领由商界领袖组成的代表团访问墨西哥,访问旨在拓展双方在农业、航空、制药等领域的合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