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源:人民财讯
人民财讯8月8日电,8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借款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借款申请人每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可贷款15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一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4.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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