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证鹏元资信涉多项违规被警告、责令改正,中原期货也被警告
8月8日晚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多条自律处分信息,其中,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因向潜在受评对象发送级别提升建议方案等多项违规,被警告、责令改正;还有中原证券子公司中原期货,因未审慎核查、客观上协助某发行人“自融”发行,被警告。

具体来看,自律处分信息显示,经查,中证鹏元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一是向潜在受评对象发送级别提升建议方案。
二是在评级协议签订前,评级分析人员与市场营销人员共同与企业接触,未按要求进行有效隔离。
三是在评级协议签订前,评级分析人员实质开展评级作业。
四是在某企业相关核心资产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出具评级等级,评级依据充分性、可靠性不足。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证鹏元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市场营销、评级作业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中证鹏元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在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中证鹏元的控股股东是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来,中证鹏元已多次收到监管罚单。比如2024年2月,央行官网披露,中证鹏元存在六项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按规定管理评级业务档案等。因此,中证鹏元被处以警告及600.995万元罚款,时任常务副总裁秦某朝被警告及罚款3万元,时任副总裁黄某被警告及罚款9万元。
今年1月,浙江证监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中证鹏元在思创医惠发行可转债评级工作中,存在未勤勉尽责执行行业规范和业务规则,首次评级及跟踪评级未对有关创新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保持必要和充分关注,未审慎分析并充分揭示风险。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中证鹏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今年2月,深圳证监局通报称,对中证鹏元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原因是:中证鹏元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执业存在访谈记录要素不全、部分项目外部支持评分依据不严谨或缺乏客观依据、个别项目不定期跟踪评级的核查论述不充分、对个别受评对象的重大负面舆情未能落实风险核查并及时发起跟踪评级、个别项目上调评级理由不充分、个别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调整依据不足等问题。
另一条自律处分信息显示,经查,中原期货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未审慎核查其管理的资管产品穿透委托人与投资标的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客观上协助某发行人“自融”发行。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原期货予以警告。
资料显示,中原期货是中原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3.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