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承销报价新规,明确禁止主承销商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并细化成本测算和报送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前期广发银行二级资本债承销商招标低价中标事件,成为本轮整治的重要触发点。近日发布的新规,直指长期困扰市场的低价恶性竞争,尤其是金融债领域的“银(行)证(券)混战”。虽然新规释放出遏制不合理竞争的信号,但在金融债发行规模庞大、市场格局复杂的背景下,其效果仍有待观察。
形成“三向制衡”的监管格局
新规明确,主承销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并须定期报送详细的承销成本数据。六项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报价管理制度,合理测算覆盖全流程的承销成本,按期报送债务融资工具及金融债承销成本,对明显偏离行业公允水平的成本进行核查公示,规范发行人选聘机制,以及加大对低价竞争和干预报价行为的举报与处罚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要求承销商基于覆盖全流程、全机构的人力、差旅、运营、系统建设等实际支出进行成本测算,并以上一年度的真实数据为依据。这一规定将倒逼承销商建立可核查的成本体系,形成行业公认的价格底线,防止亏本承销扰乱市场秩序,使报价逐步回归反映服务价值的合理区间。
在处罚方面,新规设立了畅通的举报渠道,并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置力度。一旦低于成本报价或发行人干预承销商报价被查实并公示,相关机构将在声誉和业务层面面临双重打击,从而形成实质性震慑。这一设计意味着,发行人、承销商与监管机构之间将形成“三向制衡”的监管格局。
“超低价显然无法覆盖人工、风控、合规等执行成本,既可能导致服务质量缩水,也可能埋下合规隐患。”多位投行人士表示,这类不计成本的竞争一旦蔓延,会破坏行业定价体系,削弱可持续发展基础。此次新规的出台,被业内视作债券承销市场“反内卷”的一次关键行动。
剑指债市低价恶性竞争
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出台的触发点,正是近期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的低价中标事件。
6月16日,广发银行曾发布公告称,拟通过采购选定最高不超过6家中选供应商,为其提供2025—2026年二级资本债券承销服务。
7月10日,广发银行在其供应商服务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泰海通及兴业银行等六家机构成功中选。其中,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的中选预估服务费(含税)仅700元,而广发银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达350亿元。这意味着,这两家机构中标费率低至0.000002%。即使是中标价最高的中信建投,按照其35000元的预估服务费计算,中标费率也仅为0.0001%,亦低于市场平均费率水平。
7月11日,交易商协会称,协会监测到,在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这6家主承销商中标承销费引发市场关注。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7月21日,交易商协会进一步发文称,近期,交易商协会在对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6家中标主承销商自律调查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广发银行涉嫌存在引导价格等情形,协会正进一步查实。协会同时特别强调,下一步,协会将加强对发行人相关行为的规范,对存在此类行为的发行人坚决予以惩处和打击。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事件调查和制度更新传递出监管层强化行业自律、打击低价竞争的明确信号。
“从总体来看,新规有助于遏制行业内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监管部门在成本测算方法及报送要求上的细化,体现了推动市场‘反内卷’、提升项目质量的监管导向,有望引导行业竞争回归理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位资深市场人士说。
整治效果有待观察
一位投行人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年曾出现某证券公司在公司债投标中报出1万元承销费的情况,当时监管机构随即出手整治。此后,各机构在公司债及协会产品上逐步建立了承销成本约束线,恶性竞争现象明显缓解。但在金融债领域,这一情况多年未有改观,主要原因是此前监管部门关注相对有限。
据该人士介绍,广发银行过去几年里多次投标都存在低价竞争的情形,此次公告中显示的十万分之几费率的金融债案例并非个例,其他银行等机构的类似情况在市场上均可查到。此次自律组织针对金融债低报价进行严厉整治是个积极信号。不过,由于金融债规模较大,“银证混战”的客观格局仍然存在,整治效果有待观察。
对于交易商协会要求提供的承销成本测算过程,该人士坦言,目前行业内缺乏精准的测算方法,多数机构更多是基于经验估算,主要是参考上一年度的平均职工薪酬乘以预计项目参与人数,再加上差旅费、系统建设费等项目成本进行分摊。这意味着,建立更科学的、符合市场实际的成本基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